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护理
招聘人数:1人
招聘专业:护理学专业
学历学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聘范围:全国范围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从事本职业;2.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3.体检符合采供血行业要求。
招聘对象和条件
0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02、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底。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简历、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1009207395@qq.com),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4.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市中心血站709办公室;
5.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848423。
6.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考试
01、根据报考人数,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能力。
02、考试有关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体检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对象。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录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宁波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相关规定缴纳。
宁波市中心血站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