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综合文员7人,专业不限。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学习能力较强,能较快上岗并独立开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桂南南路和朝阳街交汇处)三楼办公室1(306),联系电话:0775-332478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或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30,地点在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助65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相关要求
(一)见习的人员不能在同一个见习基地参加两次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学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的实习证明,可提前联系好学校,确保证明材料能按要求按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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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桂平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p.gxrc.com//Article/info/c1124446-6019-47af-97c0-48b28b9328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