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儿童医院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时间:2023-08-04 04:0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医生招聘# 导语】2023年度安徽省儿童医院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已公布,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8月9日8:30开始,©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image.png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有关事项

  1.时间:2023年8月9日8:30开始。应聘人员请于专业测试当天8:00前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地点:省儿童医院4号楼6楼。

  3.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专业测试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专业测试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当场抽签确定。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情形的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须按规定回避。安徽省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并现场监督。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安徽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省儿童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儿童医院网站和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儿童医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237635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551-62237477省儿童医院监察审计科

  附件:点击查看

  安徽省儿童医院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wm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