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海事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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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 导语】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进入面试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面试事宜,今天®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2年浙江海事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二),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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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浙江海事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以及考生个人防疫申报情况,确定了第二批次面试职位及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周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及抽签。考生报到时需根据属地防疫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后才能进入考区,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面试于上午09:00开始,截至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浙江海事局塘苗路办公点(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号,位置图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规划好行程。

  (三)面试方式:计划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遇疫情相关原因或者其他突发原因,视情况对部分考生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面试当天还将在候考室现场核对考生在线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原件,届时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如考生目前身份、工作经历等信息与前期提供材料中的信息有变化的,请考生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浙江海事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jzlmsa@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信息变更”)。面试报到时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日期为2022年7月14日(周四),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30在浙江海事局塘苗路办公点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体检人员,取消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采用视频面试方式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的,体检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在考察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考察联系表》(见附件4)发送至zjzlmsa@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考察联系表”。

  考察采取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开展。

  四、防疫要求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2022年7月11日如实填写《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jzlmsa@163.com,邮件标题一律为“职位代码+姓名+健康状况报告”。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到考点报到时需提交打印好的《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5),提供杭州绿色健康码、防疫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检测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报告并提供面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对健康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杭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如因考生个人不了解不掌握相关防控政策,来杭后集中隔离观察无法参加面试,其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面试期间,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考生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七)考生应仔细阅读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中,浙江海事局将根据最新情况,对本公告中有关防疫要求作相应调整。

  采用视频面试方式的考生,有关防疫要求另行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内容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浙江海事局网站或者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浙江海事局网站。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浙江海事局承担。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三)浙江海事局考录面试咨询电话:0571-88372791;E-mail:zjzlmsa@163.com;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310005;传真:0571-88372752。

  >>>点击查看附件

  1.第二批次面试职位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地点示意图

  3.浙江海事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4.考察联系表

  5.浙江海事局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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