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现就市河东新区2023年小升初新生招生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学区内适龄学生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依法保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全部能入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新区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实施统一管理,由新区统一制定招生入学办法、统一确定招生时间、统一发布招生信息。
(三)坚持全面公开公平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电话、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学校
“遂宁涪江中学教育集团”(遂宁涪江中学领办遂宁八中,设立遂宁涪江中学本部、遂宁涪江中学遂宁八中校区),遂宁二中教育集团,遂宁一中,遂宁六中,遂州外国语学校,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三、招生计划
“遂宁市涪江中学教育集团”面向市河东新区招收学区内学生900人(其中遂宁涪江中学本部500人、遂宁八中校区400人);遂宁二中教育集团250人;遂宁一中150人;遂宁六中200人;遂州外国语学校、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以市教体局下达招生指标为准。
四、招生对象
(一)“遂宁涪江中学教育集团”(遂宁涪江中学本部、遂宁八中校区)
学区内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市河东新区有户籍且居住在市河东新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市河东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其中且同户籍的;在市河东新区辖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在市河东新区无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无住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市河东新区有住房的,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的。
特殊群体子女: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和为新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
(二)遂宁二中教育集团
学区内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市河东新区有户籍且居住在市河东新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市河东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其中且同户籍的;在市河东新区辖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在市河东新区无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无住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市河东新区有住房的,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的。
特殊群体子女: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和为新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
(三)遂宁一中、遂宁六中
学区内学生: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市河东新区有户籍且居住在市河东新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在市河东新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其中且同户籍的;在市河东新区辖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在市河东新区无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无住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市河东新区有住房的,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的。
特殊群体子女: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和为新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
随迁人员子女:在市河东新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经商、务工并租住在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的人员的子女。
(四)遂州外国语学校、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遂宁市户籍、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优先满足市河东新区符合条件学生入学需求。
五、线上、线下提交资料
(一)学区内学生
户籍在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的:提供适龄儿童在市河东新区的户籍。
房产在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的: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籍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实际居住证明。
三代同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新区小学学籍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二)特殊群体子女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其工作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特殊优待人员身份的文件、批文、证书等。
(三)随迁人员子女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市河东新区的居住证,其法定监护人与市河东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市河东新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居住证明。
备注:现场审核时请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流程
(一)公办(转公)学校招生流程
市河东新区初一新生入学按照“现场审核—电脑摇号—省升招系统信息采集—省升招系统网上复审”的流程进行。
1、现场审核(6月5日—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今年在市河东新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生各自就读的新区公办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填报意向就读学校;未在新区公办小学就读且符合市河东新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遂宁八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填报意向就读学校。如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学校报名计划则全部录取,如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以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所就读学校。
注意: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意向就读学校。
2、电脑摇号(6月14日上午10:00)
摇号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现场“阳光摇号”录取,实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处公证人员、学生家长代表(由辖区小学推荐)、新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社事群工局工作人员、街道办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摇号结束后,现场公布结果,并公示入学名单。
①“遂宁涪江中学教育集团”学生学位确定方式。根据报读该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从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中随机摇取500名就读遂宁涪江中学本部,其余学生就读遂宁八中校区。
②遂宁二中教育集团学生学位确定方式。根据报读该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从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中随机摇取250名就读遂宁二中教育集团。
③遂宁一中学生学位确定方式。根据报读该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从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中随机摇取150名就读遂宁一中。
④遂宁六中学生学位确定方式。根据报读该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从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中随机摇取200名就读遂宁六中。
注意:经摇号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由新区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位一旦确定后,学生须到相应学校就读,新区不再对已取得学位的学生进行学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即确定一名学生作为摇号对象),摇中一人,同胞胎其余人员均可就读。
3、信息采集(6月16日9:00—6月19日17:30)
①就读学生学位被确定为“遂宁涪江中学教育集团”遂宁涪江中学本部、遂宁二中教育集团、遂宁一中的,请学生法定监护人关注“遂宁教体”官方微信公众号,按照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进行网上注册。下载“川教通”APP,选择初中入学报名进入,选择区域:四川省-遂宁市-直属,录入适龄儿童信息,并根据学位确定结果选择相应的学校提交学位申请。
②就读学生学位被确定为“遂宁涪江中学教育集团”遂宁八中校区的,请学生法定监护人下载“川教通”APP,选择初中入学报名进入,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区域:四川省-遂宁市-市河东新区,录入适龄儿童信息,并选择遂宁八中提交学位申请。
③就读学生学位被确定为遂宁六中的,请学生法定监护人关注“船山教体”官方微信公众号,按照船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进行网上注册。下载“川教通”APP,选择初中入学报名,选择区域: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录入适龄儿童信息,并选择遂宁六中提交学位申请。
备注:直属学校、六中具体信息采集的操作流程、线上采集信息时间、咨询电话等以市教体局、船山区教体局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4、网上复审(6月16日9:00—6月20日17:30)
学校工作人员登录四川省教育大数据平台,对提交学位申请的学生进行网上复审。通过复审的学生需在3日内确认学位,并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备注:直属学校、六中网上复审时间以市教体局、船山区教体局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二)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市河东新区初一新生入学按照“省升招系统信息采集—省升招系统网上审核-现场复审-网上报到”的流程进行。
遂州外国语学校、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按照省小升初招生入学要求执行,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摇号录取。
具体招生时间、流程以民办学校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凡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二)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查和网上信息填报,否则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25-292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