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7年统计公报-2017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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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考核招聘条件为: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股。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7年3月9日—3月15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dp.gov.cn/xxgk/flsy.htm)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7天。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7年3月16日—4月4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经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区政府网站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上报审批(2017年4月5日—4月30日)


区委组织部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及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等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公示聘用(2017年5月4日—5月20日)


1. 经省 “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7天。


2.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管理


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28-3803200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东坡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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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2017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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