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名单-2020年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副标题:2020年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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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考试# 导语】2020年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0年度浙江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2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止)。(具体名单详见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019)

  如有异议请联系:

  建筑、安装工程:0571-88055530

  水利工程:0571-87826615

  交通运输:0571-83789719

  注:所有人员资格审核均采用制形式,注册时一并落实,无需到现场资格后审。

  相关阅读: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2020年浙江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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