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推免生公示]苏州大学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简章(江苏)

副标题:苏州大学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简章(江苏)

时间:2023-03-12 17:4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相关推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指导专题

>>>2017年考研报名时间、考研报名入口专题

>>>全国各地2017年考研报考点汇总

>>>2017年考研时间、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考研大纲下载及解析汇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题

新东方网校推荐:2017年考研政治、英语数学课程!!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7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接收推免的政策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三、接收推免安排

  1、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于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团支教)占我校2017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3日

  具体事宜与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

051265880152

002

东吴商学院(除MBA外)

051267162396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

051265882132

002

东吴商学院(MBA)

051267162577

003

王健法学

051265227483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005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006

文学

051265880510

007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008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009

社会学

051265880539

010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011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013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051267873731

014

沙钢钢铁学院

051267165485

015

材料与化学工学

051265880090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017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019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020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051265880196

023

医学

051265884128

024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

051267786317

025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

051267780538

026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

051267783746

027

医学部护理学

051265221443

028

音乐学院

051265882264

029

医学部第三临床医学

051968870672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262763547

苏州大学关于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基本原则

  2017年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有关学院已出台接收推免生的相关优惠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告和各学院具体通告)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

  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候选人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考核。

  复试形式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定;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复试总分100分。

  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

  1、9月24日前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内容包括:

  (1)复试的形式

  (2)复试的地点、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9月28日开始,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各学院及时在网上查看报考考生信息,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安排。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参加推免研究生复试名单,并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复试考生,确保每位考生复试时准时到场。

  参加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并上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10月15日下午前必须上报复试材料、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到研究生招生办,不得延误。

  4、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其它

  1、外校推荐免试生占原推荐学校的推免指标,占我校2017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录取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报名专业与参加复试专业及拟录取专业必须完全一致。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不能保证者,应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5、我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6、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各基层单位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

2017年苏州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出台以下优惠支助政策,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享受如下具体政策:

  一、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免交纳复试费。

  各学院的支助政策具体如下:

  电子信息学院:

  本科就读于985、211高校的学生,推免进入我院读研,在读研期间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对其他学校推免我校的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培养学生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机电学院:

  本科就读于985或211高校的学生,推免进入我院读研,在读研期间将提供3万元科研经费的使用权(含学生两年学费)

  教育学院:

  优先推荐推免生在第一学年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创新计划。

  附属第二医院:

  本科就读于985高校推免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学术性)或8000元(专业性)。

  本科就读于211高校推免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学术性)或5000元(专业性)。

  其它高校推免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学术性)

  金螳螂建筑学院:

  本科就读于985、建筑类“老八校”高校(风景园林学科包括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推免生同专业报考我校的,录取并由学院提供第一学年的学费。

  本科就读于985、211学校同专业录取的推免生,优先考虑各种奖、助学金。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2017年硕士推免生奖励政策

  取得2017年全国统一推免资格并录取在我院的同学,除了享受学校相关政策之外,优先获得参加国境外研修和参加各类国际国内会议的机会,学院导师对被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发放1万元的助研津贴(入学后连续5个月每个月发放2000元)

  材料与化学工学

  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考生

  1. 凡招收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考生,不计入导师当年招生名额中,由学部另外安排优质生源名额。

  2. 凡招收到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推免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每学年10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和学部各承担5000元/学年。

  3. 每位经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和学部各承担3000元/学年。

  本科就读于“211”及一般高校

  1. 凡招收到各类高校推免生,报到注册后将获得15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其中由导师承担10000元,学部承担5000元。

  2. 凡本科毕业于“211”高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30%的考生,经入学考试录取并报道注册后,建议导师给予6000元的优质生源奖学金。

  凡招收“985”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各高校推免生的导师需按以上规定足额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

  以上优质生源奖学金分期发放,若学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读博,该奖学金仍将按三年足额发放,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处分,出现学术不端,考试成绩未达到学位要求以及不适合取得优质生源奖学金等情况,将取消优质生源奖学金,若出现弄虚作假的,将追回已发放的优质生源奖学金。

  计算机科学学院

  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学院对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将提供2万元科研经费的使用权;学院对于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CCF推荐的A类、B类国际学术会议(以申请时为准)上发表论文并参加会议的,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含国内举办的其他类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并参加会议的,或由导师安排到国(境)外短期学习3个月以上的研究生,都有相应的资助。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学院

  推免生在所在专业排名10%以内;或在SCI(E)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英文论文;或985高校所在专业排名20%以内,可获得总额18000元的推免生特别奖学金。

  其他推免生获得总额14000元推免生特别奖学金。

 

苏州大学2017推免生考研招生简章(江苏).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tbF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