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茂名和高州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3万多人。设置有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旅游学院、计算机学院、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30多个专业,拥有学前教育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等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等2个省级品牌专业,以及省级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践基地、幼儿教育社会化公共实训中心、智慧教育创新公共实训中心等4个,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龙头、艺术教育为特色、其他专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学校是广东省首批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院校,有完善的人才提升计划,研究生、博士等符合省、市相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根据发展需要,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赴高校现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一般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鼓励具有博士学位、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研究生积极应聘,符合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范围的,优先考虑,聘用后按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按规定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相符。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2023年高校现场招聘点安排如下:
(一)重庆(重庆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2:00,14:0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4日。
(二)广州(华南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西六一楼南面就业广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12:00,14:0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7日。
现场招聘报名地点和时间如有变化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留意更新公告,或学校网站补充公告,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入围面试者面试时间地点。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在报名时现场提交材料验核。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报名表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如该岗位的其他要求设有本科层次学历的,则要求研究生、本科专业均需符合要求方可报考。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均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院或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工作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四)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条件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
(五)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综合衡量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综合表现、学生干部、荣誉业绩等,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六、现场招聘办法
(一)面试形式
采用“试教+回答问题”的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
计算机、会计等岗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实操能力考核。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等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75分的,不符合学校本次招聘要求,不列入招聘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应聘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事业编制岗位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招聘名额不限定场次,招满为止。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报名资料、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及填报的资料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应聘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二、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668-3383608、6618766、2278744
监督投诉电话:0668-3398806
学校网址:www.gdpnc.edu.cn
附件>>>点击查看
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原文标题: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70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