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写人的作文600字优秀|初中写人作文:第一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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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挚友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挚友,我也不例外。而我心中的第一挚友,永远是哪个充满迷人笑容,捂着耳机听着音乐,穿着一件带着活力的运动衬衫的可爱男孩!
初次见到他,他是以领读英语的方式出现在我眼前的。记得那次上课,他连续带我们领读了三篇英语课文,他拿着书,流利地读着句子。那些在我们眼里长而陌生的单词,在他的嘴中,却当成歌一样唱出来,毫不吃力。他时而眉头紧锁,模仿着人物形象,时而摇头晃脑,把一句话的调升了上去,给人一种亲切感。有时连老师都对他惊人的朗读能力都十分佩服!

有时老师会布置背诵英语课文的作业,我们一个个唉声叹气的抱怨,表示根本背不下来。而他却在仔细的地分析课文,用坚定的目光注视着这一个个活生生的单词,一句话一句话地对照着课文译则默背着,不到一个下课的时间,他立刻跑到老师那里,把课文顺口成章、一次不落地背下来,还是一样的流利。背诵时,他总是用记忆与对课文的深入的了解,闭上眼睛,静心回想,不再像领读时那样活泼,他也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一个人如富哦静下心来,是可以做好任何一件事情的。”

我就这样认识了他,他又成了我的第一挚友。他不仅是一个“英语达人”还是一位时尚的“音乐潮男”。

在下课的时候,他总是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把MP5揣进口袋,漫步在树林中,享受着音乐给他带来的无限乐趣。他时不时哼着旋律,主旋律舞进夕阳中飘动着,他动听的声音虽说不是那样的浑然天成,却有几丝唯美。他有时听着歌,忽然忘我的注视着某处景物,上课玲已经打响,他也没有离去的意思。直到他发现旁边已经空无一人时,才依依不舍的摘下耳机,慌忙的奔向教室,他迷恋音乐的程度,已达到“轻度恋物”的状态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热爱英语,能把英语课文当歌一样流利地读下来的活泼大男孩,他也是一个这样爱听音乐,能达到迷恋程度的时尚大男孩。他就是我的第一挚友—魏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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