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平均工资-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度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的通知

副标题: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度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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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天津市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8日


天津市2016年度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 号)文件精神及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现开始天津市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一)住院医师
1.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口腔、影像、妇产、康复、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全科医生
1.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全科医学专业工作,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上述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培训基地及招生名额(一)培训基地名录和各专业基地招生计划,详见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络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
(二)凡本年度培训基地招录学员人数不足2人的专业基地,招录学员将统一调配至其他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三)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学员的报名采取辖区属地化管理方式。
三、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7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和纸质(A4纸)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网址
http://tj.njpdkj.com ;
(四)工作进度
1.9月7日17时前,各单位完成学员派送报名工作;
2.9月8日-9月14日,各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对申请减免年限人员的减免资格考核同招收考核一并进行,确定是否准予减免及减免年限,并由基地主任确定其具体的减免轮转科室及时间(相关材料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为准,是否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减免条件)。
3. 9月21日后,学员可从网上个人端口查看录取情况;
4. 9月28日前,各培训基地完成招录人员的公示;
5. 9月30日前,招录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派送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6. 10月8日,学员到所录取的培训基地报到,参加培训。
(五)志愿填报
1.申请人员应在报名表上首先选择报考类别为西医或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参加中医类培训),然后选择医师类别为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参照招生对象要求),后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至2个基地(不能重复)进行填报(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学习经历中的所学专业相符),培训基地可跨区填报;
2.各培训基地的本单位报名人员须100%派送至外院培训基地申请参加培训;
3.各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本基地的招生录取工作和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管理平台上的各培训基地招录工作有关通知。
(六)相关材料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培训基地公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贴于报名表上;
2.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有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经招录培训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经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2016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培训基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2016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汇总表》(见附件2),经培训基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
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报名与招录采取网上操作,网络报名端口从9月1日0时整-- 9月7日17时整定时开启接受报名,逾期网络将自动关闭端口截止报名。
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录单位负责学员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学员的报名、招录、减免等材料须纳入。
3. 招录工作结束后,学员的《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份培训基地留存,一份派送单位留存。
4. 各培训基地统一于9月28日上午将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上报,同时提交附件2的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一致)。
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派送单位负责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组织、咨询、派送、审核提交报名表等报名有关工作。
附件:2016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

附件:附件1-减免年限申请表_d3432323-ea46-46d0-8305-25540c93a6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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