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范围及条件
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23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00-2023年7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6日11:00-2023年7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http://www.slytez.com.cn)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
⑴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6日11:00-2023年7月15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23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招聘应聘诚信书》(附件2),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⑵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要求等将提前在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时间、要求等在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46-8624398、0546-8622847
监督电话:0546-862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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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23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23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招聘应聘诚信书.docx
附件3: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2023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应聘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