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陵水县工作招聘-2016年海南省陵水县招聘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海南省陵水县招聘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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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业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招聘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工业与信息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招聘工业与信息化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为我县工业与信息化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共招聘5人,包括信息化管理岗、工业管理岗。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能够满足我县工业与信息化发展需求。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 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面向全国,户籍不受限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

  采用面试考核及考察方式进行招聘,重点考核岗位业务能力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lingshui.gov.cn)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路156号陵水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A115室。

  (2)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由县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可从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附件2,如实填写后,并将应聘材料(一寸照片3张、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为一式两份,对于通过网上报名人员,可将以上应聘材料进行扫描件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陵水黎族自治县工业与信息化局邮箱lsxcj@lingshui.gov.cn。

  (4)对于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知识水平、能力及提供的相关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核人员。

  (六)体检

  对考察通过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程序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试用期合同和聘用合同。

  七、待遇及聘用管理方法

  (一)从事信息化管理岗人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薪酬待遇标准范围为6000-8000元/月,学历为全日制硕士薪酬待遇标准范围为8000-12000元/月,从事工业管理岗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范围为6000-8000元/月。

  (二)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应聘条件特别优秀者,年薪可适当调整,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聘用期为三年,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不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县工业与信息化局每年将对其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精神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不再与聘用人员续签合同,提前中止聘用期。

  八、组织领导

  为顺利组织实施好本次招聘工作,特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辉春(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祥江(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符跃飞(县纪检监察局副局长)

  黄秀芳(县工信局副局长)

  方 玲(县人社局副局长)

  邓俊龙(县组织部人才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祥江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和具体工作安排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定本人所留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工业与信息化局解释。

  十、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0898-83314816(县工信局)

  举报电话:0898-83322476(县纪委、监察局)  

1、2016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全国招聘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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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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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陵水县招聘工业与信息化专业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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