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2017山西忻州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山西忻州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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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7山西忻州原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文档大全网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原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5名。招聘的具体单位、性质、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四、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5日至198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2月15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5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8:00-2017年12月28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6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8:00-2018年1月2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2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在原平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不全的报考者,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后,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后的岗位和名额,在原平市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单位申请,市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可进行招聘。核减、取消、划归(增设)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原平市政府网和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2月1日-2月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22日前到原平市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承办。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原平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要维护资格审查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前要专门对参与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统一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原平市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在原平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和原平市政府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在原平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往届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原平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按原平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按岗定薪,工资实行绩效工资。绩效总量是全额事业单位总量的1至3倍。绩效工资总量与开发区发展规模、税收、利润、就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第一年按不超过属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2—3倍核定;第二年按照第一年标准的50%作为基础薪酬,另外50%作为奖励性绩效根据考核结果分配;从第三年起严格实行按照绩效指标与绩效工资挂钩办法计算绩效工资的制度。比照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层次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基础薪酬(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并定为档案工资,作为调整工资、转移关系、正常流动的依据,其余部分作为活的部分,由开发区自主确定分配。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十二、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556791 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0350—8222095 原平市人社局


0350—8223882 原平市监察委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人员集中而影响报名。


附件2 《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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