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本次跨校竞聘岗位为盈江县第一小学等22所学校108个学科专任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盈江县义务段学校在编在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式教师。
(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三)小学岗位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小学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初中及以上。
(四)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坝区乡镇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4年及以上,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5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在坝区乡镇工作满6年及以上;山区乡镇学校之间、坝区乡镇学校之间跨校竞聘,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跨校竞聘的,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山区乡镇学校跨校竞聘的,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不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入编时开始计算。外县调入我县的,需在我县工作满2年及以上方可参加跨校竞聘。
城区学校:县民族完全中学、县民族初级中学、县第一初级中学、莲花山中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中心学校。坝区乡镇学校:新城乡中小学、旧城镇中小学、弄璋镇中小学、太平镇中小学。山区乡镇学校:城区学校和坝区乡镇学校以外的学校。
(五)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全日制学历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方可参加报名;除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外,其他岗位需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有两年及以上与竞聘岗位学科一致方可报名;初中、小学岗位不能交叉竞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跨校竞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竞聘方式
以笔试、教学成绩、教龄、班主任年限量化相结合。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盈江县教体局档案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终考核证明复印件、《2023年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义务教育教师跨校竞聘个人近三年教学成绩》(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盈江县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试卷由县教体局统一命制,笔试总成绩100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占80%,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占2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31日,盈江县教体局档案室。
3.笔试时间:2023年8月2日
4.笔试地点: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音、体、美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分+教龄分+班主任分,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分*60%+近三年教学成绩平均分*40%+教龄分+班主任分。
2.教学成绩。近三年学年末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2021年7月、2022年7月及2023年7月三次统一水平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4)。按“岗位优先,年份最近”原则使用成绩,近五年内有所报岗位学科三年及以上成绩的,取最近的三次学科成绩;无三次所报岗位学科教学成绩的,先取所报岗位学科成绩,后取最近年份的其它学科成绩补充。同一学年有跨年级、跨学科现象的,按“岗位优先”原则取平均分。近五年无三次统测成绩的,无教学成绩分。
3.教龄加分。在山区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3分,以此累计加分;在坝区乡镇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2分,以此累计加分;交流到县直学校和平原镇辖区内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1分,以此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为县外调入我县的,教龄分按到我县任教起始时间计算;曾到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交流(抽调)的,教龄分按实际在岗学校计算;抽调到县教体局的,教龄分按城区学校类别计算;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计入教龄分年限范围;抽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的,抽调期间不计教龄分。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按上述第三条第四款中的内容界定。教龄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不满周年的不计入计算范围;一年内同时在不同类别学校任教的,按分值低的学校类别计算。
4.班主任分。班主任工作年限一年加0.1分,未满一周年的不加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教师。
2.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的;若学历仍相同,优先聘用全日制学历毕业的;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优先聘用教龄较长的;若教龄相同,则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闭卷考试的方法确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历、证明证件等失真的,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任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岗位表中的“职称聘任”办理聘任手续(县直学校全部聘任在初称岗位,其他学校根据空岗情况由学校按规定聘任)。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二)县直学校之间(县一、二、三、四、五、民小及县民完中、县民初、县一初)、县直学校与平原镇辖区内学校之间不能互相报考。
(三)报考人员的任教时间(教龄)按周年计算,从起始时间(参加工作起薪当月)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七、未尽事宜由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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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盈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跨校竞聘个人近三年教学成绩
附件4:2023年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跨校竞聘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