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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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河北注册测绘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7月21日-27日,考试时间:9月23日-2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


  9月23日


  上午9:00-11:30测绘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30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9月24日


  上午9:00-12:00测绘案例分析


  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各市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二)告知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5日前完成注册,7月21日9时-27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书》,不允许代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撤回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28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3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9月20-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试实施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3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7元的标准收取(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7元)。


  六、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doc


  附件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uAg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