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_2017年浙江关于发放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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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 导语】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档大全网现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更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相关内容,请访问®文档大全网评估师考试频道!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宁波不发):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18﹞64号),现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要及时联系相关考试合格人员,认真做好本地区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各市注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委托书等);报名考试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大学生,经考试合格后还不能如期提供报名简章规定学历(学位)的考生,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暂由各市注协妥善保存)。

  三、各市注协要按照《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登记及入会流程方便资产评估师办事的通知》(浙评协﹝2017﹞10号)规定,认真执行“程序三合一”工作流程,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考生自愿申请登记入会的,要根据其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及时向我会报告证书发放(保存)、转报登记及入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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