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聘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7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盐边县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个项目人员。
招聘对象中“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7日,累计工作时间已满二年。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盐边县人民医院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受党纪处分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8.盐边县乡镇在编的事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盐边县2016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其中报考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10月8日(08:30-12:00、15:00-18:00),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盐边县广播电视台五楼办公室报名,2016年10月9日9:00前到盐边县广播电视台五楼办公室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的考生方可通过网络报考该岗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18:00,报名入口为:考生之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名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盐边县2016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KB-30KB)。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简历”一栏准确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由县卫计局负责,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由县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盐边县2016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审慎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一)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7日-10月23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10月21日12:00前的工作日内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股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除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网络报名成功并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登录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
报考人员先参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演播室带妆出镜,试播新闻稿,即兴演讲。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现场采访、摄像、写作及编辑。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专业技能测试合格。
2.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除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实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对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对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以上证明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10月26日18:00的工作时间交盐边县卫生局人事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以上证明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10月26日18:00的工作时间交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综合知识》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表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如对本人《医学综合》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表乡盐边县卫生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考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由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盐边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报考除盐边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
1.《盐边县2016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请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4.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最新的继续教育情况)。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笔试缺考、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若递补后实际开考比例仍然低于3:1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卫生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只考综合知识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报考者,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其总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报考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其总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核工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工作由盐边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局办公楼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拟聘用人员公告发出后1个月之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盐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812-8657444 盐边县纪委监察局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在本次招考的各个环节,若报考者已被其他地区正式聘用,取消其进入下一个招考环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若上述情形出现在面试环节,则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体检环节,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考核环节,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上述情形出现在拟聘用公示阶段,则不再递补。
3.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本方案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QQ:800007382
政策咨询电话:
0812-5250100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8653225 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3547610090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盐边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2016年盐边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