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_2020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0人】

副标题:2020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0人】

时间:2021-10-10 14:23:4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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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0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100人,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赴高校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lygdhjy--com.proxy.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对象: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也可以报考;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七)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四站进行: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三站:山东师范大学

  第四站:曲阜师范大学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8082--222--189--10--7.proxy.lyg.gov.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模式进行访问)。

  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以下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展台参加资格复审。

  第二站、第三站、第四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岗位代码101-107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不能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7800730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分配表.xls

  东海县教育

  2020年11月18日

2020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0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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