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2021年内蒙古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1年内蒙古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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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1年内蒙古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月16日-23日,考试时间:10月23日-2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一、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人员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名时间


  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0:00—8月23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0:00—8月26日24:00


  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8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在开考前务必阅读“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区设置


  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区直(呼和浩特)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费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费67元。


  附件:区直及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2021年内蒙古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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