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育考试院公布了艺术类志愿填报8个须知,艺考生及家长填报前要看清。
1填报时间
重庆市2017年艺术院校志愿按艺术提前批院校志愿和艺术类本科批(A段、B段)、艺术高职(专科)批志愿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填报的时间、流程、操作办法和普通文理类高等学校的志愿填报一致,即:6月26日9:00~6月28日18:00,截止时间后任何人均不可以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2志愿划分
我市艺术类志愿分为:未做分省来源计划和已做分省来源计划的院校志愿。其中,未做分省来源计划的院校纳入艺术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已做分省来源计划的院校按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分别设置本科、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本科分A段和B段。
注:今年,我市艺术类高考未做分省来源计划的本科院校主要包括30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普通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部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
3志愿结构
我市2017年艺术类分为:艺术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设一个院校志愿和三个专业志愿;美术类本科A、B段,艺术高职(专科)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三个专业志愿;艺术其他类本科A、B段,艺术高职(专科)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
4录取批次
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艺术提前批(未做分省来源计划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艺术高职(专科)批。在实际录取过程中,按照上述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5投档原则
市外招生院校,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将其电子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对投档比例有要求的除外),招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进行择优录取。
市内招生院校,以专业成绩录取的将按比例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在120%内;以综合分数进行录取的将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进行择优录取。
6录取规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和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有先后之分,如果填报了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首先满足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录取需求,未被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录取的考生才能够参加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的录取。
凡艺术类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而普通高等学校文理类相应批次的录取还在进行的,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按考生所兼报的普通文理类志愿顺序投放给尚未结束相应批次录取的学校择优录取。
对只填报了艺术本科批院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兼报了普通高等学校文理科的考生,在艺术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将其电子档案转到普通文理类考生电子档案库,参加投档、录取;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将所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到普通文理类考生电子档案库,按普通文理类考生录取办法,参加相应批次录取。已被艺术院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7录取方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可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或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有特殊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可参见学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8提前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报考艺术提前批院校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其文考成绩及相关信息传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须于2017年7月8日前返回拟录取信息。未被录取的考生,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将电子档案投放后续批次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对未按时返回拟录取信息的,视为不录取。
2017年重庆艺考生志愿填报前看清8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