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儿童医院是云南省第二家公立三级儿童专科医院,集儿童疾病诊断、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于一体。
医院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独立运营,在保持公立医院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借力PPP合作模式,扩充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完善儿童医疗服务条件。现已设立新生儿科、呼吸科、肾血液科、神经内分泌科、消化感染科、重症医学科、儿保科、康复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外科、皮肤科、中医科等20个临床科室及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6个医技科室,开展外科、耳鼻喉科手术以及胃十二指肠电子镜、支气管镜、眼底筛查等检查项目,并引进了CT、DR、核磁共振、双目视力筛查仪、广域眼底成像系统、胃十二指肠电子镜和电子支气管镜、耳鼻喉科综合治疗仪等国外先进设备。
2019年9月26日开业的玉溪市儿童医院李棋院区占地面积51.2亩,是老院区的近三倍,李棋院区大楼为地上15层,地下2层。现桂山院区和李棋院区同时运营,急需增加大量医疗技术人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和引进人才相关政策,面向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及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合格证明)的往届研究生和本科生,提前招聘8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及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合格证明)的往届研究生和本科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毕业时须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公告要求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5.无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6.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包括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聘用;
7.有此情况者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8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式:考生需认真填写《玉溪市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1)、《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与报名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yxetyy@163.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的方式命名,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须准确无误,报名完成后注意查收邮件回复信息。
3、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压缩文件包):
(1)往届毕业生
《玉溪市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1)、《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证明)。
(2)2023届研究生
《玉溪市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1)、《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每人限报1个岗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列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面试。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玉溪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拟安排在2023年2-3月,以具体实施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事宜通知将公布于玉溪市儿童医院(http://www.yxsetyy.cn/),并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携带聘用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按约定时间到医院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书的或弄虚作假者,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七)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和医务部组成考察小组,按国家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审阅个人档案进行考察,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且无视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无视为事业单位不能聘用的情况。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聘用情况,并填写《事业单位考察表》,经市卫健委审核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http://www.yxrc.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医院党委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及异议,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具体如下: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引进人才补贴15万元,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引进人才补贴10万元,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
五、招聘时间节点说明
(一)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终止之日为准。
(二)玉溪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开始,本次提前招聘自动终止。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试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五)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点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以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七、招聘单位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
新院区: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西北侧
老院区: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19号
玉溪市儿童医院:http://www.yxsetyy.cn/
联系方式:苏老师胡老师0877-2069091(正常上班时间咨询电话)
附件详见: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3554351&cateid=4
1.玉溪市儿童医院应聘报名表
2.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考生信息采集表
玉溪市儿童医院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玉溪市儿童医院2023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3554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