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17年同工同酬招聘信息-甘肃兰州新区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副标题:甘肃兰州新区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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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划兰州新区2017年小学、初中秋季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七年级:2017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1兰炼一小新区分校:非新区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城入园及招商引资企业职工的子女;户籍在中川镇北坪、西槽(五社、六社)、倒水塘村的适龄儿童。

  2兰州新区第一小学:户籍在中川镇芦井水、宗家梁、方家坡、陈家梁、红玉村;持有彩虹城A、B区安置协议新区内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3兰州新区第二小学(位于职教园区):西岔镇招生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点:西岔学区

  4新区实验小学(位于绿地集团东侧,瑞岭雅苑南侧):黄河大道以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注:含中川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点:中川中心小学

  5新区第五小学(位于纬十六路南侧):黄河大道以北辖区内,不含彩虹城A、B区安置户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注:含中川镇中川小学、何家梁小学招生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报名点:经纬印象

  6中川镇、秦川镇、西岔站其他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往年招生规定执行。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

  兰州新区2017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兰州市教育局“整校划拨、兼顾户口、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行。其中,“一校对二校”的3所,“一校对一校”的34所,具体划拨如下:

  1十一中新区分校:非新区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城入园、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兰州新区第一小学、中川镇中心小学、中川镇兴民小学户籍在芦井水、方家坡、北坡、宗家梁、西槽(五社、六社)、倒水塘、陈家梁村的六年级毕业生。

  2新区第一中学(位于兰石睿智名居):中川镇中川小学、何家梁小学、元山小学、华家井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兰州新区第一小学、中川镇中心小学、中川镇兴民小学其余六年级毕业生。注:中川机场扩建,中川中学整体搬迁至新区第一中学。报名点:中川中学

  3新区第二中学(位于职教园区):西岔镇范围之内的六年级毕业生。报名点:西岔学区

  4.秦川镇初级中学:秦川六墩小学、源泰阳光小学、小横路小学、周杰希望小学、东川小学、中心小学、华家井口小学、胜利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5泰川镇保家窑初级中学:秦川镇炮台小学、尹家庄小学、西小川小学、达家湾小学、保家窑小学、振兴小学、新园小学、建新小学、薛家铺小学、龙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6.西岔中学:西岔镇子四墩小学、五墩小学、西岔二中、段家川小学、山字墩小学、中川小学、西岔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7.中川镇赖家坡学校:尖山庙小学、史喇口小学、陈家井小学、 廖家槽小学、赖家坡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

  8.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其他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往年生招生规定执行。

  三、招生日程安排

  1.小学招生

  7月12日—7月14日,家长根据方案携带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2.初中招生

  6月24日—6月25日:各小学根据国网学籍信息对毕业学生姓名、户籍等信息进行公示。

  6月26日—7月1日:各小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心学校(学区)上报升入初中学校学生名单。

  7月2日—7月5日:中心校(学区)将审核后的名单下发至各初中校,其中兰州新区第一小学、中川镇中心小学、中川镇省民小学 升入初中学校名单报科教文局复审。

  7月6日—7月10日: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12日—7月13日: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一年级: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非新区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城入园、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还学携带单位介绍信。

  (2)七年级:六年级毕业生由家长带领,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对口划拨学校报名登记;非新区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城入园、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还学携带单位介绍信。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招生宣传

  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中心校(学区)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生国网学籍资料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招生 方案进行招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 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正常流动。学校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准举办活变相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绝划片范围内的学生。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中心校(学区)要专门成立招生督查组,在招生期间对辖区内学校专门进行专项督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对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各种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及负责的责任。

  加强社会监督,新区教科文局设小学、初中生资询电话、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招生咨询电话:

  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基础教育处:0931——8259975

  监督举报电话:

  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综合处:0931——825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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