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机关车队宿舍_2017年广西南宁市机关车队利用市财政资金聘用司勤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广西南宁市机关车队利用市财政资金聘用司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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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机关车队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南人社发〔2013〕13号)规定,我车队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外聘司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人员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司勤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南宁市机关车队(市本级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司勤人员。

  2、招聘名额:19 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勤工作,严格服从日常管理和调度安排。

  2、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3、需持准驾C1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达3年及以上(2013年1月1日以前取得驾驶证),未发生重大安全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4、男性, 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集体讨论、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南宁市人才网公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需粘贴照片电子版)及个人简历发送到南宁市机关车队综合科电子邮箱(6767513@qq.com)。

  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所需材料到南宁市机关车队综合科(南宁市悦宾路2号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9楼903室)现场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31日上午8:30-12:0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立 0771-5776936

  3、报名所须材料及资格审查: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南宁市机关车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执照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南宁市机关车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南宁市机关车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报名情况,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中,依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择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南宁市机关车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考试总分确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的对象,组织进行考核,如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情况调整比例。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实际驾驶时间和驾驶技术、是否有良好的驾驶习惯、三年内是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可选。

  (六)集体讨论

  经市机关车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人员审核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市机关车队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南宁市机关车队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使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的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南人社发 (〔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工资为1600元/月(含相关保险),由市级财政经费中支出。司勤人员出差按照南财行[2014]442号文件发放伙食及交通补助费。

  六、其它

  本方案由南宁市机关车队负责解释。

南宁市机关车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ss.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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