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对象
(一)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
(五)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六)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等级要求
(一)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一级乙等。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
(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不低于二级甲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长垣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三)报名要求:
1.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2.乡(镇、街道)中心校、局属学校及其他单位统一组织报名,需上报纸质、电子档两种报名表。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集体报名;
3.社会人员可直接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生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学籍备案证明(只包括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6.由于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准考证和等级证书项目错误的由填报者承担责任。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收费标准,教师测试费30元/人/次,学生测试费20元/人/次,其他人员测试费50元/人/次。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9日上午9:00-11:30(可以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领取地点:长垣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六、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长垣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测试后30个工作日后发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分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需纸质证书需在成绩发布后15个工作日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作无主证书处理。
八、参加测试考生要求
(一)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参加测试。
(二)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请应试人员提前上网学习“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四)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须保持肃静,不得携带电子设备和与测试相关的资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测试室。
(五)考生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以免发生考生信息录入失败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况视为考生个人原因。
(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补测,不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