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制相关要求,现对东莞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4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14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东莞考区考生的举报,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受理(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附件:东莞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