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
2、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3年仍须网上报名并至报考考点进行现场审核,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审核方法及审核时间
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审核依据;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考生网报信息审核和现场审核同步进行。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2月18日前,考生务必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各县市区卫健局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本单位;高新区、滨湖新区考生分别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711房间、滨湖新区管委会2号楼101房间;各单位在接受考生资料的同时进行初审。
各县(市)区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及高新区、滨湖新区,按照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以下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安排,把考生资料移交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588号市中心血站门口二楼),考生原则上不到现场,网上资料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由报名所在地通知本人到现场审核。
具体时间安排(每日上午8:30前到达现场):
2月20日冀州区;
2月21日枣强县;
2月22日武邑县;
2月23日深州市;
2月24日武强县;
2月25日饶阳县;
2月26日安平县;
2月27日故城县;
2月28日景县;
3月1日阜城县;
3月2日桃城区;
3月3日市直、高新区、滨湖新区;
逾期未提供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缴费
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省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特别提醒:
1、考生填报单位与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2、考生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大小20-45kb,白底证件照);
3、考生带教老师的执业医师证编码必须填写;
4、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考生必须填写本人的助理医师资格证编码和助理医师执业证编码;
5、考生的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原文标题:衡水考点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jw.hengshui.gov.cn/art/2023/1/30/art_4865_462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