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教师待遇优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社会保险参照嘉兴市事业单位相关制度实行)。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共招聘教师6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2021届、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1.应聘对象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报名系统中与学历、学位证一起提交。
2.应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下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教师资质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录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劳动合同。
(六)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点前。报名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教师招聘”栏目中填写个人信息后报考相应岗位,应聘对象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可确定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审核信息。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纸质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人员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扫描件;
(6)在职教师进入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资格初审结果可在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网站(www.jxxszz.com)上查询。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方式确定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
2.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倍(含)时,招聘考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并由学校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第三名评定成绩并列同时入围)名单,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4.在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包括试讲、面谈两部分。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面谈主要考察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面谈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试讲成绩50%,考试成绩在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并由学校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1.综合成绩
(1)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资格复审、体检
(1)体检前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体检);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学校电话联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3.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录用
1.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统一在2023年8月办理报到和录用手续,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网站(www.jxxszz.com),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802498楼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670692(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
1.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docx
2.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用表).docx
原文标题: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jxedu.net.cn/art/2023/6/19/art_208_1057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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