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劳务派遣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66号)等规定,现就开展市直劳务派遣机构2016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
二、核验内容:
1.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5.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6.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7.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三、核验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核验方法:书面材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
五、核验需提交的材料:
1.《劳务派遣年度核验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016年度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劳务派遣机构职工名册(附件2)、劳动合同样本、参加工会组织的情况说明;
7.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8.《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附件3);
9.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10.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市直各劳务派遣机构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到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其中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核验登记表需加报送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加制目录依顺序装订成册报送。
六、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来宾市绿源路329号602室)
联 系 人:梁辉宏
联系电话:4236379
电子邮箱:gxlbjck@163.com
原标题: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机构2016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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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核验登记表
2.劳务派遣机构职工花名册
3.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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