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妇保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二、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8-2029007、202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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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原文标题: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sjsw.lishui.gov.cn/art/2022/11/11/art_1229219670_58725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