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7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03人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要求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3日止。
(四)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麒麟区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和改报。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 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岗位提供,以下同)、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学校盖章确认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证在资格复审前必须提供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该考生本次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五)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诚信书》和未就过业保证书。现场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电脑录入及确认。现场交报名缴费小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免笔试安置免费师范生的岗位免交报名考试费。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13日至7月14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