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41人,具体职位和资格详见附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6、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军队及医疗行业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卫生局网站和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11月18日。
2、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电子彩照、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
③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历次毕业证、学位证书
⑤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⑥学历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水平证明
⑧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笔试前查验原件。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包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为文件名)发至hn301hr@163.com。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未达到该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外)。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视为无效。
6、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临床实践的有关事项将适时在相关网站公告。
7、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核考试
1、考核招聘岗位
(1)临床实践
采取临床实践和考核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申报应聘科室进行临床实践一个月,经考核评定通过后再参加面试答辩。
应聘人员临床实践期间住宿由医院安排。
(2)面试
以评审会问答形式进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团体协作和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若报考人数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需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2、考试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按专业进行分类,医疗系列人员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行政管理人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总成绩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依上述排列,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
1、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以公告为准,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3、考察由医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该职位按规定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37330158)。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附件:1、报名表.doc
2、三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doc
2016海南三亚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招聘公告.doc正在阅读:
2016海南三亚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招聘公告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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