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执业药师报名通知暂未公布,具体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以通知公布为准。
参考2016年重庆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如下: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化进行管理,重庆考区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单位在重庆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2017年重庆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