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分别为:
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须选择“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如本科未被录取可以填报专科志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参加高职(专科)录取;不参加本科录取直接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考试”。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选考非英语语种的统考考生报名区统一为西城区。
(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同期进行,各项测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
(四)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同时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见附件2),测试费(100元/项)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五)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需参加北京市2017年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须按时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工作相关通知。测试费(100元/项)在参加测试时交付。
(六)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七)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
(八)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应届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九)考生体检将于2017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十)参加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高校退还。
2017年北京高考报名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