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通知,参加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金昌考区考生笔试成绩已于2018年5月30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布,请金昌考区考生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成绩查询入口”查询笔试成绩。
同时,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拟于近期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考试录用公务员金昌考区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地址和咨询电话,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同职位笔试成绩和规定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复审。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