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2和EB-3职业移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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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这些年,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快速在国际间崛起,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出国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发达,也是最为强大的国家,美国的文化多元,人口有3亿多,是个标准的移民国家。最为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在各个方面都是位居世界前列,中国每年移民美国的人非常多。下面©文档大全网为你介绍美国EB-2和EB-3职业移民。




1.美国EB-2和EB-3职业移民介绍


  第二优先职业类EB-2(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共分为两个小类:


  一是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Advanced Degree Prefessionals)


  一是指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的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高等学位”是指学院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之学位(即不低于硕士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事专业性工作仅有两年,但具有硕士学位,即符合这一类别,或者一个只具有学士学位,从事其专业性工作超过五年,也符合这一类别。不过,这种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平是以美国的学位或美国专门的评估机构所评定的水平为准。


  二是指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


  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同前述第一优先类中的具有特别才能者相比,这一分类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属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其也可能属于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但并非必须如此,其可能具有高等学位但不一定从事专业性工作,或从事专业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学位,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士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此外,该人士所具有的杰出能力及其取得的杰出成就,将有益于美国的经济、文化或教育,符合这一类别的人,在中请移民时无需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也可以豁免工作提供,这就是通常讲的“国家利益豁免”类。


  第二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这一职业类别中的第(1)类,即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许多人申请移民的主要途径,以这一类别申请移民,虽然必须首先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但因其在要求上低于第一优先类,在申请劳工证时又比第三优先类更为容易,因而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高等学位的外国人首先考虑的移民途径。就配额而言,虽然申请人不少,但这一类别除了本身的4万配额,每年第一优先类别有大量使用不完的配额也移交下来,因此每年的配额基本上够用,即使等候也不用很长时间。


  第三优先职业类共分为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三个小类。


  1. 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Workers Without Advanced Degree)


  在本小类中,“专业人员”一词同第二优先类中第(1)类所指相同,在法律上,“专业人员”一向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只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但第二优先类中第(1)小类和这一小类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前者要求硕士学位以上或者学士学位加上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而后者只要求普通学位,比如只要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


  2.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


  指所从事的工作既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当然,这里只是泛指。如果某项特定的工作,比如印刷机械修理,需要3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才能算技术工人,那申请时也须符合这一寻求,


  3. 非技术工人


  指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则属于这一小类。第三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再加第一和第二类未用完的名额,但这一类中的第3小类的配额单列,每年不得超过1万个。第(1)和第(2)小类一般不用等候配额或等候时间一般不长,但第(3)小类配额等候时间通常超过6年。


2.移民美国后要注意的事项


  一、政治


  政治原因涉及面并不广,对美国政府怀有不满的人,常予以拒绝;被美国移民局遣送出境不足一年而又未得到有关*许可,再次申请入境的人;交换访问学者离开美国后,在中国居住时间未达两年以上的;不具有合格护照者,编造不实文件企图骗取签证者;曾有协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的行为者。


  二、经济


  专家提示表示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因为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或者是谋求工作而未能获得劳工部许可的人。每个签证申请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或是在美国有亲属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在美国已经找到合法的工作,或是在银行有相当数量的存款,或以其他种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财力状况。


  三、刑事


  依照美国移民法的规定,触犯刑法者不能获得进入美国的入境签证。但并非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没有资格取得,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父母则可以不受此条法律的限制。


  四、申请手续


  提供的各种证明不正确或不完备,或者是因为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仅仅因为签证官员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发生怀疑,而申请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这种怀疑。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遵照签证官员的意见和美国法律的规定,补办应具备的各种文件,实事求是地办理各种证明材料。


  五、道德


  申请人在道德方面行为不端,也是遭到被拒发签证原因之一。


  六、生理医疗


  据美国法律规定因生理医疗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签,主要包括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酗酒并耽于毒瘾者;白痴;身体有缺陷、残废因而影响谋生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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