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21年春季湖北孝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副标题:2021年春季湖北孝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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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孝感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春季湖北孝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春季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及认定机构权限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孝感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孝感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含各县市区)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请查看拟申请认定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历标准及专业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可以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但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2021届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高中阶段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阶段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三、申报、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6月1日-6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分为两段。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2)网报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上申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用本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时应根据认定机构受理权限和范围,按网站提示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点(孝感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为——孝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为——孝感市民之家33号教育窗口)。

  申请地类型根据需提供材料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三选一。

  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签署并上传《个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确认:2021年5月13日-19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只针对第一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次确认: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主要针对第二次网报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感市民之家(新桥路1号,市行政中心北侧)一楼东二区33号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712-2327579)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办理现场确认事项,市教育局不受理学生个人确认申请):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专科起点本科,需同时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在认定截止期限前通过学校集中送至现场确认点。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通过后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体检完成后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2张(网报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包装袋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孝感市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非统考类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核验的可不提交)。

  (11)《孝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核对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所有在认定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三)体检

  申请人体检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具体体检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经现场确认通过后,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集中到孝感市妇幼保健院(孝感市城站路73号,市文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712-2832959)进行体检。

  第一次体检:2021年5月10-19日上午8:00(只针对一次现场确认通过人员)。

  第二次体检:2021年6月26—27日上午8:00(主要针对第二次现场确认通过人员)。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可提前与医院预约,经允许后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天体检。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照片栏贴与网报同版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粘贴单栏须粘贴血液化验、胸透检查、心电图检查等体检原始单据)。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孝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犯罪记录核查由教师认定机构联系毕业院校、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台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函件。

  四、审核认定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孝感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在孝感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认定结果,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计2021年7月下旬发证,网报系统可查询认定进度),具体领取时间以孝感教育信息网领证公告为准。为方便申报人员,避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往返麻烦,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可受托办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邮寄快递,如需办理邮寄,请在现场确认时登记(网报系统暂未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报时选择“证书邮寄”的仍需现场登记确认,邮寄以现场登记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符合高中阶段认定条件、在认定范围内人员加入孝感市教育局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565546415(临时性工作群,阶段性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将清退群人员或解散此群)。

  2、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3、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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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教育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春季湖北孝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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