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语】2018年海南第33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公示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二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公示,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持续更新。
关于陈连萍等50名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增项注册(2018年第三十三批)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建管[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连萍等50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增项注册的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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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一、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2018年海南第33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名单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