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6日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办公室407、在市内乘坐公交车到丁字桥文安路或武珞路丁字桥下车,步行到紫阳东路10号,老公安厅斜对面。考生须提供的资料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考生至2017年7月31日录用满两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选调生还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需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五、报考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财务会计岗位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其他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59548600
附件: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湖北中共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