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江西企业培训师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27日-4月7日
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报:
(1)经本人签名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需要本职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职业,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3)按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申报: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申报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单位申报表》2份(见附件4)。
(3)由申报单位装订成册的考生基本信息花名册(1份)并加盖公章(花名册顺序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顺序相同,以便核对)。
(4)将考生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等顺序整理装订,同时必须提供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身份证原件在考核鉴定考场审核;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在校生,由学校出具有经办人、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见附件5)。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各职业、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
申报单位提供的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顺序相同,以便核对,否则不予审核,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等各类虚假材料参加鉴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或成绩,缴纳的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更多信息请见:2017年江西企业培训师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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