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四川广安武胜县小学入学政策及划片范围,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落实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20〕12号)文件精神,规范武胜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武胜县城区实际,县教科体局拟订了2020年秋季武胜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及转学相关工作方案。在严格经过教科体局党委审定、面向社会公众代表组织召开听证会、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等程序后,现将2020年秋季武胜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及转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沿口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县教科体局审核、备案,县教科体局、沿口教育督导责任区与招生服务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保障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根据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在划定的对口学校申请入学,分批录取。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规范公平原则
小学、初中严控班额,各班级人数应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严禁起始年级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对象
(一)户籍为武胜县城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父母为驻守武胜县城的现役军人、安置在武胜县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父母为调动到武胜县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父母为落户武胜县城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父母为到武胜县城务工或经商人员且同父母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
招生区域划分
户籍在“滨江路北段—滨江路—临江路—建设南路—东街—太和街—武啤路—人民北路北段及其延伸段”半环线内及其向北延伸区域的适龄儿童。
2、民族小学:
户籍在“滨江路—真静街—振兴路—汉初街—建设南路—石桥路—迎宾大道—下东街—太和街—东街—建设南路—临江路—滨江路”环线内区域的适龄儿童。
3、城南小学:
户籍在“滨江路—弘武大道—同心路—兴武大道—石桥路—建设南路—汉初街—振兴路—真静街—滨江路”环线内区域的适龄儿童。
4、嘉陵小学
户籍在“弘武大道—同心路—兴武大道—石桥路—迎宾大道—龙武大道—欣园路—滨江路南段—弘武大道”环线内区域的适龄儿童。
5、叶家山小学:
户籍在“人民北路北段及其延伸段—武啤路—太和街—下东街—迎宾大道—G75高速路”半环线内及其向北延伸区域的适龄儿童。
6、城东学校小学部:
户籍在“G75高速路以东方向”内区域的适龄儿童。
7、旧县小学:
户籍在“龙武大道—迎宾大道—G75高速路”半环线内及其向南延伸区域的适龄儿童。
8、超前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招收全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沿口小学:招收城北片区生源,7个班。
民族小学:招收城中片区生源,11个班。
城南小学:招收城南片区生源,10个班。
嘉陵小学:招收城南片区生源,10个班。
叶家山小学:招收城中、城东片区生源,6个班。
城东学校小学部:招收城东片区生源,6个班。
旧县小学:招收旧县片区、城南片区范围内生源,3个班。
超前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招收全县范围内生源,3个班。
招生办法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本校招生区域内,且父母持有该区域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驻守武胜县城的现役军人、安置在武胜县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且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调动到武胜县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落户武胜县城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且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户籍在本校招生区域内,但父母未持有该区域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户籍虽不在本校招生区域内,但父母持有该区域房屋所有权证或属虽未办理(或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证明材料,且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户籍不在本校招生区域内,但父母在县城内经商或务工,能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程序
1.招生学校首先招收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2.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尚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招生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获得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3.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可先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按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未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最后录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未办理(因或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等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4.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父母为进城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招录,直到额满为止。
5.招生对象符合本方案第三、四批次规定的条件,但因为招生学校学位满额而无法接收时,由县教科体局和沿口教育督导责任区统筹安排到城区有接收能力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三)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登记就读,不得多校申请、登记。
2.招生录取结束后提出入学申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9月1日前向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再办理入学手续。
3.武胜中学和超前外国语学校在县教科体局统筹指导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与其他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4.城区各学校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招生情况报告县教科体局分管领导和基础教育股负责同志。
5.整个录取工作结束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新生均应制作《武胜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其电子表格于2020年9月10日前上传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组织入学
1.材料准备
适龄儿童、少年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一些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为武胜县城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父母为驻守武胜县城军人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父母为安置在武胜县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为调动到武胜县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
(4)父母为落户武胜县城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
(5)父母为进城经商人员且同父母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止2020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
(6)父母为进城务工人员且同父母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以及截止2020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和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
2.招生时间
8月20—22日,城区学校面向社会发布《武胜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县政府网站、县教科体局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同期发布此公告。
8月23—25日,城区学校组织分类招生登记:
(1)8月23—24日,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条件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根据划片方案,向招生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入学登记;招生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2)8月25日,符合第四批次条件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根据划片方案,向招生学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入学登记;招生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登记造册。
8月26日,城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登记情况,按照上述招生办法进行新生录取。
8月27—29日,城区学校对录取的新生放榜公示;县教科体局和沿口教育督导责任区统筹安排符合条件但未被所申请招生学校录取的招生对象到城区有接收能力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8月30—31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
9月1日,正式行课。
(二)转学接收
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转入城区学校就读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9月1日前到城区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接收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对其提交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2020年城区学校初中学段转学生原则上安排到城北初中、城东学校就读,小学学段转学生原则上安排到叶家山小学、旧县小学和城东学校就读。所有接收转学生的学校,必须严控班额,不能因接收转学生而产生大班额。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纪律及监督
(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城区入学资格,安排其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招生举报电话:
局监察室:0826-6226702;局基础教育股:0826-6222558、0826-622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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