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师# 导语】2023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已发布,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的具体内容,希望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3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许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许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许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许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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