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 导语】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那么,©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供大家关注。如想获取更多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模拟题及备考资料,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篇一】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镇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它将为政府进行区域性的规划协调提供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依据,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找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篇二】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如转租所承租的房屋,在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在房屋出租人同意的条件下,房屋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除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部门规定外,还必须具备出租人同意转租证明。转租合同也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新的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篇三】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
(1)公有房屋租赁,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私有房屋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承租人必须持有身份证明。
(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3)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继续履行。
【篇四】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章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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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梳理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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