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云南砚山县江那镇儿童服务指导站招聘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报名地点:江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砚山县砚华东路62号)截止。®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为做好江那镇儿童服务工作,推进江那镇儿童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配备县级儿童指导中心及11个乡(镇)儿童服务指导站工作人员的批复》(砚政复〔2018〕514号)和《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江那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儿童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运用Word、Excel、XP等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六)具备计算机、网络知识运用、儿童福利督导员证书、文秘、法律、会计等基本专业知识者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户籍条件:限砚山县户籍。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地点:江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砚山县砚华东路62号)
联系电话:0876-3122021
1.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当场签订诚信书;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用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已报名成功的人员,请适时登录“砚山县政务网”了解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江那镇人民政府自主招聘,自主管理使用。(二)通过考试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江那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由江那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6-313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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