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通过率]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副标题: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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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考试# 导语】各省市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陆续发放,近期©文档大全网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广大考生及时查阅,更多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关于发放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0年6月13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咨询电话:0467-2386626

  【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2019年黑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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