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教育局:
根据《珠海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教招〔2023〕2号)规定,经考生申报、报名点初审、市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审定,现将符合2023年中考政策性照顾考生的补充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将公示名单下发有关中学,并在校园通知栏进行公示。
二、上述考生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zhjy.zhuhai.gov.cn/)进行公示。
考生或家长如有异议,须在7月9日前实名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依据明确,并留下联系方式。联系电话:2124373,邮箱:jyjzsb@zhuhai.gov.cn。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