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溧阳市注册公办、民办幼儿园在职编外教师,并且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本公告中的任教年限计算均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教师或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五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7月13日9:00~7月14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电话联系:(0519)87228084。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6日(周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溧阳市教育局二楼报告厅(育才南路8号,请从侧门进入)。
4.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身份证,需正反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证书;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限证明材料:
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五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由各幼儿园园长审核、签名并盖校印;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连续在溧阳市注册幼儿园任教十五年及以上的证明原件;其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也可提供中级职称教师证书,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的也可提供高级职称教师证书。另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连续缴纳5-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到人社局或镇<街道>社保大厅自助机进行打印,含有电子章有效)。
(5)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委托书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缴纳面试费100元后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后面试费概不退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指定内容模拟上课。备课共6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按面试成绩不去掉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者。体检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六、录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2.所有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公示之日起最迟30日内到单位报到(在职人员须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其他有关说明
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溧阳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
0519—87269151(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16594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系统内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一批).xls
附件2:2023年溧阳市面向市内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职教师证明.doc
溧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