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教育部近日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旨在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构建协同推进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在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美育教研科研、美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和乡村美育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美”是一个让人心驰神往的和谐愉悦的境界,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释放的是崇高壮美,戏剧音乐剧中的生离死别诠释的是悲剧美,喜剧美则让生活充满生机乐趣。诸如此类美的熏陶,开阔了学生视野,提升了他们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而实现均衡发展。
可由于当前美育素质高低与升学关系不大,真正落实到工作中,美育还是会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纸上谈兵。比如美育教师在职称评定中仍有被遗忘的情况;不少基层学校仍然存在美育师资不足;美育基础设施、启动资金,还存在不小的缺口等。这些软件、硬件问题不解决,要想真正发挥美育课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功效,恐怕不够现实。
教育部与8省市共推学校美育改革,也就是要消除美育发展阻碍。通过将美育发展纳入综合素质考核范畴,倒逼学校和家长重视美育发展。通过为美育教师招聘设定必要的比例,保障相应的师资力量,确保美育工作有人做,乐于做。通过将美育投入等纳入相应考评范畴,为美育发展提供足额的公共财政支持。
值得欣喜的是,不少地方已在积极行动,江苏省正在探索将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素质报告书;福建省要求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划出15%以上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等等。获得了畅通无阻的政策通道和改革支持,美育有了尊严和地位,也就能慢慢得到回归。
其实,美育一直就是中国教育的重要构成。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906年,王国维在中国首倡美育。1912年,蔡元培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将美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方针,“使人们能怀着类于宗教信徒所拥有的宽厚之心,以祛除利害得失之计较,突破人我之见”。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继承传统教育和美育精华,让学生得到道德上的优雅、人格上的完善,最终成为内外兼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