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导语】EB-1C是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andExecutiveTransferees)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EB-1C移民美国不用等,最快十个月全家获得永久绿卡。详细的关于美国移民EB-1C的介绍就让©文档大全网来告诉大家,欢迎阅读!
EB-1C在EB-1项目中,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EB-1B)低,是目前国内高管、企业家最热衷办理的项目。申请人须获得美国公司长期全职聘任,在此前三年内,已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担任管理职位。
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需要有长期全职工作的,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EB-1C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某种形式上的联系,如母子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等,双边均运作正常
2、申请人过去三年内,在该中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担任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赴美的目的是经营管理在美国的公司,该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26岁以上,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公司高管,无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要求
EB-1C项目优势
·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久绿卡(无临时绿卡过渡)
·职业移民类别中平均办理周期最短,仅10--24个月
·办理成本低,对美国公司的投资额无具体或强制性规定
·无需申请劳工证,大大简化申请流程和缩短申请时间
·一人申请全家移民,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随行
EB-1C办理模式
·自雇模式
“建立公司慢慢发展模式”
在美国成立分公司
办理L-1A签证
发展在美企业具相当规模
(公司成立一年后)申请EB-1C
“收购美国公司模式”
收购成立一年以上初具规模的美国公司
办理L-1A签证再办理EB-1C或L1-A签证和EB-1C同时办理
TIP:对于在美成立新公司申请L-1A,移民局主要考察母公司的起初投资(一般30万美元左右)以及美国新公司的详细商业计划。
·雇佣模式
“公司高管被派遣往美国公司模式”:先办理L-1A签证再办理EB-1C;或两者同时办理。
办理流程和时间
1、签署服务合同,缴纳服务费
2、安排律师评估,制定方案
3、律师协助客户的中国母公司以及美国分公司准备申请L1A签证所需的材料
4、律师协助准备L1A签证申请文件(1个月)
5、律师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
6、(递交I-129申请后3—4个月,加急15天)I-129申请获批
7、申请人持L1-A签证入境美国
8、(美国公司运营一年后)协助客户申请更新L1-A签证
9、(递交I-129申请后3—4个月,加急15天)L1-A签证的更新申请获批
10、(提交申请后1-2个月)协助客户申请EB1-C
11、(同时递交I-140和I-485申请后半年)获得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