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导语】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第一篇】
一、选择题
1.人身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A.生存或身体 B.生存或死亡 C.生命或身体 D.健康或疾病
2.在人寿保险中自( )起计算,宽限期一般为30或60天。
A.合同生效之日 B.投保人缴纳保费之日
C.应缴纳保费之日 D.合同失效之日
3.复效条款是指在投保人( )造成失效后一定时期内,投保人可申请复效。
A.未如实告知 B.被保险人年龄误告 C.不按期缴纳保费 D.以上三者
4.人寿保险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身体 B.死亡 C.生命 D.生命或身体
5.我国自杀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 )内,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6.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将每期盈利的一部分以红利形式分配给( )的保险。
A.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受益人
7.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的除外。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8.宽限期条款适用于( )
A.趸交保险费的人寿保险 B.健康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
9.以下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被保险人遗产,纳入遗产分配
B.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纳入遗产分配,但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C.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D.属于被保险人遗产,纳入遗产分配,可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10.保险人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给付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内,确定最低数额先予支付。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11.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 )行使。
A.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B.投保人指定受益人
C.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D.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125.人寿保险合同的复效期为( )
A.半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13.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投保人,另一方面是为了不使保险合同轻易失效,巩固保险人的已有业务的特别规定属于( )
A.不可抗辩条款 B.宽限期条款 C.年龄误告条款 D.复效条款
1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是按规定( )给付。
A.条件 B.份额 C.比例 D.定额
15.在意外伤害的构成要素中,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称为( )
A.侵害对象 B.侵害事实 C. 侵害程度 D. 致害物
16.宽限期条款是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合同中关于宽限期内( )的规定。
A.投保人延迟缴费使保单暂时失效
B.不因投保人延迟缴费而失效
C.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不负责任
D.从首期缴费开始生效
17.保险公司一般使用的生命表是( )
A.社会生命表 B.经验生命表 C.国民生命表 D.公司生命表
18.健康保险中为防止已经患病的被保险人投保而规定了( )
A.保证期 B.宽限期 C.等待期 D.追溯期
19.按照保险业务的性质,投资连结保险属于( )
A.信用保险 B.财产保险
C.人寿保险 D.收入补偿保险
20.复效条款是指在投保人( )造成失效后一定时期内,投保人可申请复效。
A.未如实告知 B.被保险人年龄误告 C.不按期缴纳保费 D.以上三者
21.人身保险中,对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是( )
A.只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
B.只要求在合同终止时存在保险利益
C.要求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存在保险利益
D.无时效规定
22.如果20岁的生存人数有1000人,21岁的生存人数有998人,22岁的生存人数为992人,那么20岁的人在21岁死亡的概率为( )
A.0.0080 B.0.0060 C.0.0081 D.0.00604
二、判断题
1.如果保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内未缴付保险费,他可以通过实施自动保费贷款条款使保单继续有效。 ( )
2.投保人申报年龄不真实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
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生效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4.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
5.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6.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
7.雇主为与自己有雇佣关系的雇员投保人身保险,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
8.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只能指定一人为受益人。( )
9.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
10.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三、名词解释
1.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3.等待期指为了消除既往疾病的影响,在保险合同中预先设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内因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付,但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除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逆选择
4.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简称医疗保险,主要补偿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5.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6.健康保险为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分娩或意外伤害而接受治疗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补偿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因分娩而无法工作时的收入损失的一类保险。
7.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通常规定为二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8.保险合同复效:保险合同中止后一定时间内,由投保人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
四、简答题
1.简述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由于人身保险标的与财产保险标的具有本质区别, 因此, 人身保险事故与财产保险事故相比有很大的不同。(1)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2)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3)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2.简述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对于没有按时缴纳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时期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费,保单继续有效。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如果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中扣除应缴而未缴的保险费。
3.简述免费观望期条款。
免费观望期条款又称“犹豫期”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内(通常为10天)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在免费观望期内,保单所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如数退回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费。保险责任在免费观望期内通常有效,但在投保人取消保单时则失效。
4.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如何指定的?
答: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投保人身保险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5.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构成。
(1)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不包括在保险期限以外时期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残废的情况;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2)是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残废或死亡。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关于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的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即是被保险人在死亡或被确定为残废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负责。
(3)是意外伤害事故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五、计算及案例分析
1.高某在2009年9月1日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5年期定期寿险,保额10万,2010年7月1日他又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5万。两份保险的受益人都是高某的妻子。2011年1月20日高某在一次外出途中心脏病发作身亡。高某生前对王某负有8万元的债务,高某身故后王某前来索债。问:
(1)高某的妻子可以得到保险公司多少赔偿?为什么?
(2)王某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从保险金中获得高某生前对其所欠的8万元?为什么?
(1)高某的妻子可以得到定期寿险的10万元保险金。而由于心脏病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付赔偿金。
(2)不可以。因为指定受益人的受益权不同于继承权,受益人按照人身保险合同规定申领保险金是他行使人身保险合同赋予他的受益权,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无须缴纳遗产税,也不能用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2.某单位女工王某因骤发白血病死亡。其父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张人寿保险单,保险金额为5000元。于是王父持保单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在查阅档案时发现“受益人”姓名为李某。据查李某系被保险人王某的同组女工,关系一般,只是在投保时双方开个玩笑,各自填写对方为受益人。而王某未婚,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请分析此案的保险金应归谁?请说明理由。
此案保险金应归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李某。理由在于: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一种严肃的合同行为,载明于合同上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和约束。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王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论其与人开玩笑与否,一旦写入合同的内容都视为其真实意图的表述。(3分)而保险事故赔付的一般原则是遵循先受益人,后继承顺序人。只要指定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依然生存且没有丧失受益权,其受益权应得到法律保护,因此该案保险金应归受益人李某。尽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一般,只是同组女工,王某的父母只有在李某书面递交放弃保险金声明后,才可获取保险金。
3.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2009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2010年5月2日中止。2011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2011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问题:
1.请解释自杀条款和复效条款?
2.此案中保险人是否应该进行赔付?请说明理由。
【答案】(1)自杀条款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复效条款固定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即复效)。
(2)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自杀条款效力应该从复效日算起。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王某为其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王南(20岁)投保—份人身保险,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中包含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及死亡的赔付条款,指定王某本人为受益人。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表述是否正确的?说明理由。
(1)此保单属于父母替子女投保,所以该份保险合同无须经王南的书面同意即可成立并生效。
(2)设1年后王南因失恋而自杀,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设某年暑假王南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则保险公司在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该汽车车主行使追偿权 。
(4)设应于2010年10月9日支付当年保险费,但直至2011年10月9日王某再未交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可以起诉王某要求支付保险费。
【答案】(3)正确(1)(2)(4) 不正确
问题解析:
新《保险法》第34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1款规定限制。
新《保险法》第44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新《保险法》第46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新《保险法》第38条: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5.周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20 万元。投保时,周先生将自己的实际年龄40 岁虚报为38 岁,而当时40 岁男性对应的保费为400 元,38 岁男性对应的保费为380 元。若干年后周先生病故,保险公司发现其误告年龄,保险公司是否必须履行其给付的义务?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实际给付的保险金额应当是多少?
【答案】保险公司还应进行给付,但会对保额进行调整,实际给付的保险金额为(380/400)*20万元=19万元。
五、论述题
.在主要的标准寿险保单条款中,哪些对投保人有利?哪些对保险公司有利?哪些对二者都有利?自杀条款规定两年的免责期限有何意义?为什么不将自杀定为除外责任呢?
对投保人有利的有:免费观望期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所有权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的选择条款,保单提现条款,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受益人条款,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条款;
对保险公司有利的有:除外责任条款;
对两者都有利的有:完整合同条款,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保单所有人可以以比较简便的方式进行融资,保险人能额外获得利息收入,且有保单作为抵押,风险较小)。
另外,红利选择条款只是规定了红利分配的方式,无所谓对哪一方有利。
(说明:以上的划分并不严格,有些对投保人有利的条款从某些角度上看也对保险公司有利,但对投保人的偏向更加明显。)
自杀条款的两年免责期的意义在于:自投保之日起两年后,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谋取保险金的可能性已经很小。根据心理学的相关研究结果,自杀意图能够持续两年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很小。对于自杀条款设置两年的免责期主要是为了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两年的负责期已经基本达到这一目的,人寿保险的最终目的还是给被受益人提供保障,如果完全把自杀定为免除责任,违背了其宗旨。
【第二篇】
一、选择题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 )
A.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B.财产损失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C.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D.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
2.下列不属于财产保险的是( )
A.企业房屋保险 B.正在生长的农作物保险
C.机械设备保险 D.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
3.对于重复保险的分摊,我国采用( )
A.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B.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C.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D.比例责任和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二、判断题
1.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价值就是保险金额,二者只是称谓上的不同,没有本质区别。( )
2.在财产保险中,只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即使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也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3.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
4.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 )
5.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人寿保险产业务。( )
6.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
7.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须承担仲裁费用或者诉讼费用。( )
三、名称解释
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绝对免赔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额小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起赔限额,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损失。
3.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四、简答题
1.简述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
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政府直接办理,政府以其财力作保证,成产直属政府管辖的出口信用保险部门,管理并经营本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二是政府全资公司经营模式。三是政府控股经营模式。四是政府委托私人机构办理模式。五是进出口银行兼营模式。
2.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有哪几种?
答:有三种,一是作为财产保险的基本责任或附加责任予以承保;二是作为与财产保险相联系的险种独立承保;三是作为完全独立的责任保险单独承保。
3.简述保险中介产生的原因。
保险中介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解释:
(1)保险产品的特性要求保险中介的积极参与,从客观上讲,人们需要保险,但从主观上讲,人们又不愿意主动地接触保险,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通过中介实现潜在的保险需求;
(2)分会分工的细化要求具有专门知识的保险中介的参与,有利于发挥专业化优势,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
4.财产保险中免赔额主要有什么作用?
免赔额的设置包括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相对免赔方式具有一种鼓励被保险人提高损失额的倾向。因此,相对免赔在实践中运用得并不普遍,主要用在海洋运输和农作物保险中
由于大多数财产损失都是小额的,设置免赔额可以降低保险公司成本,从而可以降低费率,同时可以激励被保险人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小额损失。通过产品设计,设置不同的免赔额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甄别不同风险水平的被保险人,缓解逆向选择现象。
5.财产保险中免赔额的设置有哪几种方式?
参考答案:免赔额的设置包括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1) 绝对免赔。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额小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起赔限额,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损失。 (2) 相对免赔。相对免赔即规定一个免赔率,一旦损失额等于这个免赔率,保险人将支付所有的损失。例如,保单规定,如果损失额不足保险金额的5%,则被保险人承担所有的损失;而如果大于或等于5%,则保险人支付所有的赔偿。
6.雇主责任保险的存在对于协调雇主与雇员关系有何益处?
雇主责任保险能够在雇员因工致病、致伤、致残、致死时由保险人对雇主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补偿,能够有效地缓解工伤事故后的劳资冲突,保障职工的权益,减轻雇主的负担。
五、计算及案例分析
1.某一建筑大厦实际价值为9500万元,业主先后将该标的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其中甲公司的保险金额为4800万元,乙公司的保险金额为3200万元,丙公司的保险金额为2000万元。现发生损失金额为800万元。请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计算甲、乙、丙三公司各承担多少赔款?
甲保险公司赔付=4800/(4800+3200+2000)*800=384万元
乙保险公司赔付=3200/(4800+3200+2000)*800=256万元
丙保险公司赔付=2000/(4800+3200+2000)*800=160万元
2.某建筑物实际价值为800万元。房主先后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构成重复保险。甲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为520万元,乙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为480万元。保险期间该保险标的发生火灾,损失80万元。请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计算甲、乙两公司分别应承担多少损失金额?
520/(520+480)*80=41.6
480/(520+480)80=38.4
甲公司应该承担41.6万元,乙公司承担38.4万元。
3.某投保人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火灾保险合同。甲公司承保金额 50000元;乙公司承保金额 100000元;丙公司承保金额150000元。因发生火灾损失 100000元。按照比例责任、限额责任、顺序责任下各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额。
单位: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
比例责任100000×(1/6)
≈16667100000×(1/3)
≈33333100000×(1/2)
≈50000
限额责任100000×(1/5)=20000100000×(2/5)
=40000100000×(2/5)
=40000
顺序责任50000500000
保险金额总和:50 000 +100000+150000=300000
赔偿限额总和:50000+100000+100000=250000
4.某货主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投保金额为4万美元。其代理人在第二天也投保了该批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8万美元。途中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遭受损失4.86万美元。货主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向承运人追回赔款1. 2万美元,并按实际损失如数赔付于被保险人。请问如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两家保险公司该各赔付多少?
4 /(4+8) *(4. 86- 1.2)=1.22万
8 /(4+8)*(4. 86-1.2)=2.44万
六、论述题
在财产保险中,一般规定在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可以获得保险人的赔偿。而在人寿保险中,并不要求在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试说明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
答:财产保险的目的是补偿经济损失。如果某人在订约时有保险利益,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不存在了,则表明他没有遭受损失,因而不能获得补偿。而人寿保险保险利益大多存在于本人,有婚姻、血缘关系的亲属等情况,这些关系一般都会长久存在,即便解除(如离婚)两人也有比较亲近的关系,并且人寿保险的赔付更多是对受益人精神上及未来预期能通过被保险人获得的经济利益的补偿,不像财产保险那样精确,所以在人寿保险中,并不要求在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篇】
一、选择题
1.再保险中的自留额是( C)承担责任的限额。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分出公司 D.分入公司
2.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是(B )
A.比例再保险 B.溢额再保险 C.非比例再保险 D.预约再保险
3.再保险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 D)转嫁。
A.纵向 B.横向 C.首次 D.立体
4.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为(C )
A.补偿性 B.给付性 C.临时性 D.定值性
5.再保险中的自留额是(C )承担责任的限额。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分出公司 D.分入公司
6.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再保险业务再分保出去,称为(A )
A.互惠分保 B.转分保 C.临时分保 D.预约分保
二、简答题
.简述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合同当事人不同。原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与原投保人无关。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或者具体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而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分出的责任,分出人将原保险的保险业务部分地转移给分入人。
(3)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具有经济补偿性或者保险金给付性;而再保险合同具有责任分摊性,或补充性。其直接目的是要对原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进行分摊。
(4)保险费支付不同。在原保险合同中,除了奖励性支付外,是单项付费的,即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而在再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须向再保险人支付分保费,再保险人须向原保险人支付分保佣金。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原保险通过再保险分散转嫁风险,再保险以原保险合同为前提,再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额、失效以及保险经营的原理、原则和原保险相同。目的相同:分散风险。适用的原则相
【第四篇】
一、选择题
1.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是(B )
A.保险承保 B.保险受理 C.保险理赔 D.保险核保
2.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是( A)
A.保险赔付 B.保险责任 C.保险给付 D.保险索赔
3.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是指( C)
A.保险索赔 B.保险理赔 C.保险审请 D.保险查勘
4.在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中,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效益高低的是(D )
A.核保质量 B.承保质量
C.复核签章质量 D.保险标的质量
5.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是指(B )
A.保险索赔 B.保险理赔 C.保险审请 D.保险查勘
6.保险理赔中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A )
A.重合同.守信用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C.公平原则 D.补偿原则
7.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 C)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五日 B.三十日 C.四十五日 D.六十日
8.小张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其后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80万元的财产损失,在抢救该保险标的时发生了40万元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对此将赔付(A )
A.120万元 B.80万元 C.100万元 D.40万元
9.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经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人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A)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A.十五日 B.五日 C.十日 D.三日
10.责任保险是指以( B)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B.被保险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C.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付的刑事责任 D.被保险人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11.主要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的是(C )
A.年金 B.首年佣金 C.附加保险费 D.纯保险费
12.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B )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13.非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A )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4.某人先后向甲、乙两保险公司善意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4万元.6万元,损失5 万元,依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甲保险公司应赔付(C )
A.5万元 B.4万元 C.2万元 D.2.5万元
15.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 C)承担。
A.责任人 B.被保人
C. 保险人 D.投保人
二、简答题
.如果没有核保这一业务环节,可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答案:如果没有核保环节,保险市场上会出现很严重的逆向选择现象,甚至保险公司会承保很多“不可保”风险,这样会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每个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是有限的,承多的风险会使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甚至造成保险公司破产。同时,核保员对于一些特定的保险标的可以根据经验制定费率以及非标准条款,如果没有核保,就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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